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陆良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陆良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履行
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2024年,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1次,召开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2次,司法、执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各召开会议1次,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研究印发了《陆良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陆良县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陆良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行动方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基本实现行政诉讼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双下降”。紧盯“关键少数”,把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100余场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完成6家普法责任单位年度评议。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县委、县人大报告和公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法治工作机制,带头做好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标对表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在承接国家、省、市“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基础上,结合陆良实际,编制形成《陆良县“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清单》和《陆良县“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在加快推进2024年度第一批26个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基础上,统筹推进新一批13个重点事项实施。二是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全面推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建立了网上平台工作人员实名管理机制,完成网上平台实体大厅配置,“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得到有效落实,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全程网办率达95%,全县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审批服务持续优化。2024年全县共有各类经营主体82398户,占全市经营主体总量10.78%。我县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各自职责,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动改革促服务、服务提效能,积极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协同推进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政策服务免申办,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四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积极落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协同推进机制,严格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和检查明白卡报备,全年涉企检查报审计划18份,涉企检查明白卡32份;建立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站式服务”模式,深入落实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减免金额1.4亿元;全力做好营商环境举报投诉件办理工作,受理投诉36件,办结销号36件,办结销号率100%。五是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选派公益律师在窗口值班,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等公共法律服务。2024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4件(其中刑事案件377件,民事案件117件),办理公证案件828件(其中涉外公证117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78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率100%。
(二)依法行政体系日臻完善。一是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开展。审查、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100%,对239件拟认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依程序制定并公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100%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陆良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100%经合法性审查,年内审核文件136份,依法审查招商引资协议、行政协议以及其他合同19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100%。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三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均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正式聘请至少一名法律顾问负责相关法律业务,落实公职律师制度,通过统筹使用,努力实现全县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三)行政执法能力提质增效。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进乡镇执法赋权工作,梳理下放7个部门96项行政执法事项,实现权力下放、重心下移、服务下沉。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的“综合查一次”联动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行政执法持续规范。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得到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落实,2024年,高频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细化率达95%。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和网上考试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4年全县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5轮次,人均40余学时。三是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持续深化。明确要求成立“一支队伍管执法”法制审核机构,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及时组织行政执法案卷内部评查、抽查或其他形式的检查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推行“互联网+法治”服务模式。通过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法律服务平台等,提供便捷的法治服务,提高法治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大网络行政执法力度,推动“网下管什么,网上就要管什么”,实现网络执法监管100%覆盖。五是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坚持“宽进严管”,将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2024年,下发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18项,抽取检查对象1231户,全县共执行部门联合抽查方案41个,共抽查检查对象159户。其中:上级下发执行方案5个;本级发起执行方案36个。部门抽查共执行方案19个,共抽查检查对象76户。其中:上级下发执行方案2个;本级发起执行方案17个。六是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今年以来,经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件847件(办结800件,正在办理47件),接到12345平台投诉102件,信访件11件,均已办结。接待咨询、来访12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
(四)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社会治安稳中向好。全力落实“打防管控治建”各项工作措施,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2024年陆良县共破刑事案件945起,挽回经济损失567.4万余元,缴获毒品12.1473千克;查处行政案件3034起;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清查统一行动17次,清查重点行业场所5851家次,核查人员1.7万余人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77处。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171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8万余起;推进465处道路隐患标准化治理,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伤人数、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42.5%、14.36%、52.77%。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为抓手,扎实 开展命案防控“6+2”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环境全面净化。二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平台,构建村社区摸排发现矛盾风险、治理中心梳理分析研判分办交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各类案件6062件,调解成功2249件,司法确认案件623件,人民调解受理矛盾纠纷1940件,调处成功1893件,调处成功率97.8%,发挥派出所在调解故意伤害、邻里纠纷的作用。各级行政机关参与调解群众信访问题165件、化解信访积案129件,全县信访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应急管理逐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起,同比下降28.57%;死亡11人,同比下降47.62%;受伤5人,同比下降68.75%,直接经济损失3.59万元,同比下降74.58%。未发生城乡火灾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汛期“1262”预警响应机制层层落实责任,6·18洪峰险情处置高效,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四下降”,未发生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实现“一杜绝三下降”;整合组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实现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转变;应急广播体系实现县、乡、村全覆盖,“1262”预警响应机制不断健全,风险防范精准有效。四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不断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双拥等工作成效明显;严格落实“三个严禁”要求,妥善化解政府债务存量,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成效明显,退出融资平台企业6户,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是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统筹协调狠抓“双普法”责任制的督促落实,围绕“法治陆良”建设,以普法强基为载体,以各级各类法律知识业务培训为推动,以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文艺宣传活动为补充,以丰富多彩的墙体文化为渲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橱窗走廊等线上线下法治宣传阵地,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召开2024年度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全县76家普法责任单位参会。全县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民法典、宪法等宣传120余场次,法治宣传覆盖面达40余万人次。申报建设了县级法治文化公园1个,街道法治文化阵地1个、村(社区)2个。
(五)权力制约监督不断完善。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6条。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2次,提出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2024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05份,县政协提案84件,办理满意率100%。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通过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2024年,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抽取了119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行政复议案卷开展评查,优秀案卷36件,良好案卷10件,合格案卷73件。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办结32件,其中:和解调解撤回复议申请14件,维持行政行为16件,纠错2件,纠错率6.25%。五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今年以来办理全县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7件,其中:在审2件,和解调解撤回诉讼7件,维持驳回诉求4件,行政机关败诉4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六是严肃追究过错责任。落实“过错责任追究,一案一倒查”的要求,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省市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和《陆良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启动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协调推进仍需加强。各乡(镇)、街道、部门之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协调联动不够,极少数单位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还不严不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仍需提升加强。
(二)行政执法工作质效仍需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够准确,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情况。部分执法人员和少数执法领域缺乏服务意识,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仍有发生,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
(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法治工作人才匮乏,和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部门内设法制机构普遍弱化,专业人员配备不强,基层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仍不充分,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仍存在“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的问题。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仍需加强。矛盾纠纷数量较多,调解工作力度有限,制约“第一道防线作用”的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上升较快,虽然“双下降”取得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行政调解工作力度仍需要加强。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5年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陆良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着力加强政治引领。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政治上保持高度的清醒和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动政府转职能、提效能、优服务。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改革部门职能融合、队伍融合、机制融合,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确保职责明、关系顺。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1个工程、2个计划、9个助企活动”,推动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招投标、招商引资、债务融资等领域失信行为清理整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让守诺践诺成为政府工作的鲜明标签。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协的汇报沟通,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调联动,严格执行部门定期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共享、行刑衔接、诉源治理,共同推动依法行政。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典型示范带动工作整体提升。
(四)提升法治业务能力。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检查,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全面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快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