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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行政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通知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25-01-14 15:48

各监管所、局属各科室:

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依法发展。国家局、省局、市政府制定了有关行政处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规定,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在执行中要遵照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中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裁量情形,准确把握处罚尺度,做到不枉不纵。


附件1: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22.docx


附件2: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docx


附件3:药品裁量基准.zip


附件4:曲市监办发〔2023〕9号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pdf


附件5:曲市监办发〔2023〕34号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减轻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pdf


附件6: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


附件7:曲靖市第一批免罚清单186docx(1).pdf



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