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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X3YN202405230023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 陆良县人民政府
  • 2024-12-16 17:14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通﹝202460号)《中共曲靖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生态为民行动的通知》(曲生态办通﹝202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X3YN202405230023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针对投诉举报问题。受理编号X3YN202405230023的投诉举报问题,为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新隆村旁的污水处理厂、淀粉厂排放污水至南盘江,江水又黑又臭。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陆良顺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良咚薯业有限公司均存在将部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转运至陆良县小百户镇兴隆村新村,用于租赁农田灌溉。陆良县人民政府根据存在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对应的4条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责令顺驰薯业、良咚薯业公司将转存于租赁农田中供农业灌溉废水,及时通过专用罐车运至陆良中金环保进行处置后达标排放。二是依法查处顺驰薯业、良咚薯业违法排污行为。三是强化顺驰薯业厂区生产环境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厂区生产设施,加强厂区原料进出口、污水处理设施、薯渣堆存点等管理混乱问题整治,对污水管道系统跑冒滴漏问题进行系统排查整治,及时修缮有关设备,改造污水收集池,加大收集池污水收集能力,并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标准,防止污水外溢。四是加强顺驰薯业、良咚薯业公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规范建立生产、污水处理台账明确整改类型为限期整改(具体整改时限为2024930日前),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作为牵头单位,陆良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云南陆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良县水务局、小百户镇人民政府、大莫古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陆良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投诉举报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成立由分管副县长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陆良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局、小百户镇人民政府、大莫古镇人民政府对交办的问题立即展开核实,采取现场督办、盯办的方式,督促陆良顺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良咚薯业有限公司及时整改。

一是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4519日、27日、28日对云南良咚薯业有限公司、陆良顺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曲环立〔20246—6号、曲环立〔20246—7号、曲环立〔20246—9号、曲环立〔20246—10号),对陆良县顺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20.5万元、对个人处以罚款5.1万元,对陆良县顺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令立即回抽田地废水恢复原貌并拆除管道,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1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逃避监管违法行为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要求陆良顺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良咚薯业有限公司及时通过专用罐车运至陆良中金环保进行处置后达标排放。上述两家公司已于2024527日前将已排放到农田中的废水,通过专用罐车转运至陆良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共运回废水189车次,3525.25吨。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交办的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原堆存在农田中的废水已经全部回抽到陆良中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原有坑塘已经全部恢复成耕地。陆良县小百户镇人民政府组织对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4份,收回34份,其中,满意33份,基本满意1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100%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陆良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压实各县直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陆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陆良县顺驰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良咚薯业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做好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

陆良县人民政府

202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