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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丨《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4-03-20 11:18


2024年2月29日,陆良县人民政府印发《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便于理解掌握《预案》内容,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应急救援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断加强,对国家综合性应急处突的支撑协同作用进一步凸显。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等作出全面部署,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形成了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创新发展,新技术、新装备不断涌现,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形成坚实支撑。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积累和新增的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极端天气进入多发期,防灾减灾基础薄弱,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处于打基础、攻难关、上水平的关键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紧扣《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要求,围绕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内容制定了《预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县“十四五”期间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二、编制过程

《预案》在起草过程中,始终把握站位高、立意新、研究深、举措实的要求:一是强化专业力量支撑,组织专家组成编制专班,确保预案编制工作的专业性。二是坚持开门编预案,通过书面函询、现场踏勘走访、实地调研、会商研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有代表性地调研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和各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深入研究论证各灾种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内容,使得提出的目标、任务、措施等最大限度地符合实际、解决问题,最终实现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目标。三是注重统筹衔接,研究和编制工作聚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提升应急响应,应对处突能力,围绕“大安全、大应急”总体预案和应急救援重大需求展开,与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消防救援、装备建设等相关专项预案的衔接,尽力避免重复和遗漏,既注意融入总体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形成整体,又注意提出专项建设任务目标以保持相对独立。


三、总体考虑

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要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于今年内完成修订并印发实施。陆良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要求负责起草对《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第一次修订。


(一)《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1.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231号)2023年8月25日发布。各级尽快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后,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参考,及时编制、修订和进一步完善本级应急预案。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等规定,提出修订意见。


(二)《预案》修订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1.《预案》修订主要考虑三点:一是机构改革后充分考虑与现有国家、省、市总体应急预案更好地衔接。《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体系建设为准绳,“全灾种统筹应对、全过程统一管理、全天候积极防范、全力量有效协调”的总要求,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二是2023年8月25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231号)。各级应尽快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及时参考,及时编制、修订和进一步完善本级应急预案。三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当时编制《预案》仓促,部分内容粗糙不完善,针对性不明确、缺乏操作性,还有近几年各部门仍然有些职能调整后,预案中没有相关职能职责,还有的单位因改革被删除了原有机构,因此需要修订和完善。


(三)《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此次修订主要在原《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陆政发〔2020〕27 号)的基础上进行的。

1.通过发公文(通知、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了2轮,陆良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征求《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3版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2.需要修改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乡镇、部门因机构调整后,变更相应的职能职责,建议增加新职能职责。

3.删减了华侨管理区的所有职能职责。

4.删减了原陆良县工信商科局里商务的职能职责,新增加了县商务局的职能职责。

5.删减了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新增加了云南陆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职责。

6.增加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体系系统流程图,从形式上、内容上更加直观,更加简便、具有相当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等特点。

7.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保险保障”在灾后的善后处理理赔等具体事项中的作用,可以完全解决因灾造成的重大后果,而没有保险保障措施的问题。


(四)如何依据《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展工作的问题?


1.陆良县应急管理局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统筹协调应急处突各项工作。

2.《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解释由陆良县应急管理局负责。

3.《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陆良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报市应急管理局。


《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我县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更是践行“全灾种统筹应对、全过程统一管理、全天候积极防范、全力量有效协调”的总要求,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相关文件: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陆良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