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商品、旅游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相关协会开展工作。
(五)负责食盐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和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陆良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推进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权。
(十九)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规科。
(三)行政审批科。
(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五)信用监督管理科。
(六)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七)消费环境建设科。
(八)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九)食品安全协调科。
(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十三)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十四)知识产权保护科。
(十五)盐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六)价格监督检查科。
(十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八)人事科。
三、陆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陆良县古桥街125号
四、办公室电话:0874-6202988
五、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六、负责人姓名:孟琼仙(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