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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陆良县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推进会议,市人社局副局长许家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桂宝顺,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机构人员以及县农商行主要领导、相关科室人员以及各网点负责人,乡镇社保中心分管领导、社保中心主任近60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农商行行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指出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市人社局副局长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并对开展助保贷款的目的,如何开展助保贷款以及助保贷款所需达到的目标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市联社副主任桂宝顺从银行对养老保障事业的支持,如何履行好银行职责,如何配合做好助保贷款工作予以发言。
会后,县农商行对贷款的流程、条件、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政策等进行了详细的业务培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是为了充分发挥金融在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按照“个人自愿申请、银行贷款缴费、还款方式灵活、借贷合同约定”的原则,建立由合作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帮助缴费的筹资机制。
按规定参加陆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59周岁且尚未领取国家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均可自愿向县内提供助保贷款的合作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合作商业银行依法对申请人的征信进行审核,协商确定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和还款额度。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贷款,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