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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正常化,避免待遇领取人员因死亡迟报、瞒报或因服刑多领取养老金行为,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安全,近日,陆良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全体人员到马街镇开展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抽查工作。
此次生存认证抽查随机抽查了马街镇小龙潭村委会、漾稻村委会各60名高龄人员、生活失能人员。抽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走进老百姓家门,询问当事人领取城乡居民保险待遇情况。还在抽查间隙,到村老年活动中心和人员集中纳凉休息的地方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现场指导待遇领取人员通过手机APP完成资格认证。
据悉,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制定了五项制度:一是死亡“零报告”制度,村级协办员每月及时登记并上报本辖区居民死亡人员信息,为生存认证工作提供详实依据。二是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实行多部门联动机制,按月定期与民政殡葬、职保发放、公安户籍数据进行比对,排查漏报、重复和冒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清单,从源头上避免了多领、超领、冒领养老金现象。三是严格落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制度,县级经办机构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每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在认证工作中,可以采取“现场认证”、网上认证和“手机认证”三种方式进行,针对一些因特殊原因和行动不便的人员,村级协办员应主动上门入户服务,确保认证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四是实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量化考核制度,将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考核,对待遇资格认证不实或造成冒领超领养老金无法追回的乡镇(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五是实行待遇资格认证稽核制度,县级经办机构每半年将在各乡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基础上,随机抽查二个乡镇四个村委会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抽查,以点带面检验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