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010000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十三)
关于陆良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4日在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陆良县财政局局长 张挺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陆良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结合“三年行动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面落实“三保”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组织收入、加强财力保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财政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210万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同口径完成129,023万元,同比增收7,303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36%;非税收入完成44,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6,017万元,同比减支81,172万元,下降19.46%。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210万元,返还性收入4,5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6,2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70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200万元,调入资金10,71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万元,收入合计368,6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017万元,上解支出20,1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470万元,支出合计368,67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025万元,同比减收65,816万元,下降73.2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9,505万元,同比增支5,944万元,增长6.35%。其中:政府专项债务支出79,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4,0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0,8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7,082万元,上年结余13,174万元,收入合计138,5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9,50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000万元,调出资金8,820万元,上解支出2,762万元,支出合计126,0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424万元,其中按原用途结转下年支出9,76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6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9万元,上年结余192万元,收入合计1,8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42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3,299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收4,106万元,下降3.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4,8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6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57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91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30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9,617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587万元,下降0.0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9,6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5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43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91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0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22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01,980万元。
以上均为初步决算数,待省财政厅决算汇审、市财政局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366,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8,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67,60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307,645万元,一是政府债务余额307,3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3,84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3,500万元;二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300万元。政府性债务未超限额。
二、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
(一)围绕开源增收,注重财源建设,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22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中央新出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减少。面对严峻复杂的收入形势,财税部门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年初收入目标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完成129,023万元,增长6%。一是加强税源情况分析,掌握重点税源和重点企业税收情况,统筹组织税收入库;加大税收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二是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通过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从源头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三是深入落实支持产业发展、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各项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源结构,夯实税源基础。
(二)围绕保障能力,着力补齐短板,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2022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81,071万元,同比增加21,590万元,增长36.3%,有效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切实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加强政府性资金统筹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大力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2022年盘活存量资金1,892万元。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农、林、水、渔、乡村振兴、动物防疫等中央资金13,826万元;争取基本公卫、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改造等民生项目资金6,906万元;筹措资金2,920万元用于县乡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筹措资金578万元用于成品油价格补助。四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作用。2022年获批专项债券项目4个、资金79,000万元,其中陆良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5,000万元;陆良县小撒卜龙水库扩建工程12,000万元;陆良县产业园区大莫古片区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2,000万元;陆良县产业园区高端食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20,000万元。五是开展银企对接行动、民营经济首贷培育行动,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运用力度,多措并举加大信贷支持。六是积极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29,842万元,惠及234户企业;减、免、缓征各项税收53,447万元,惠及19,823户企业。七是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国有企业。进一步摸清全县国有资产底数,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八是不断优化金融环境。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革,提高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机制,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维护金融秩序,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三)围绕城市形象,衔接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支持城市形象持续提升。2022年完成城乡社区支出22,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6%。投入美丽县城建设资金8,041万元、人居环境提升资金2,017万元、环卫市场一体化、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4,128万元,为巩固省级美丽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打造城乡融合示范亮点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强力推进。2022年完成农林水支出56,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78%。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6,444万元用于美好生活示范村、十百千示范工程、“雨露计划”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各种惠农补贴资金8,700万元,惠及全县1.37万户,其中: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5,930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17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92万元;争取现代农业强县项目资金4,238万元,重点支持蔬菜、生猪等具有区域优势和市场发展潜力的支柱产业发展;争取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资金6,014万元,支持2件中型、11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条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17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争取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268万元,支持5,200座户厕改建和47座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及后期管护,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争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308万元,用于妥善解决水库移民生产生活困难,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围绕民生福祉,坚持人民至上,提升群众幸福感
2022年完成民生支出275,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一是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完成教育支出97,6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06%。认真落实教育扶困助学政策,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助学金3,750万元;拨付助学贷款奖补资金31万元,享受补助学生152人;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7万元;发放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学费补助95万元,199名优秀贫困学子享受到政府资助;拨付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394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提升资金842万元;拨付学前教育经费1,994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500万元、高中教育公用经费231万元;拨付校舍维修改造与加固资金1,035万元。二是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2022年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44%。筹措971万元及时足额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三支一扶”生活补贴;拨付1,084万元确保全县1,020名企业先养后退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生活费按时发放;拨付5,541万元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受益群众4,626人;拨付965万元发放高龄老人健康和长寿补助,惠及12,828名高龄老人;拨付城市低保资金2,022万元,保障全县2,571户3,877名城市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125万元,保障全县农村15,461户24,954名农村低保人群的基本生活;拨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11,446万元,参保人数32.71万人。三是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2022年完成卫生健康支出25,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拨付1,450万元支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25.62元,参保率达95%以上,惠及城乡居民56.59万人;拨付各项医疗保障基金33,270万元,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等特定项目及部分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53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204万元,全力支持医疗救治和医疗物资保障,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四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10万元,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59万元,农房抗震改造资金639万元,有效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安排烂尾楼处置经费1,157万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五是促进文旅事业健康发展。争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165万元;争取博物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补助147万元;争取其他支持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2万元;拨付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149万元,支持文旅事业健康发展。
(五)围绕制度改革,加强“一体化”建设,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坚持“先谋事、再排钱”;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增强预算科学性和约束力。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设置预警机制,提升资金动态监控能力;依托“公务之家”电子平台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完善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制度;在全省率先推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平台改革,切实解决“一人多卡”“一户多卡”,以及管理不规范、错发、漏发、重发等突出问题,提升政策执行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规范统一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平台,强化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三是推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加强直达资金监控体系结果运用,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2022年共拨付直达资金107,733万元,发挥“一竿子插到底”的优势,实现了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双提升”。四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引进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树立绩效理念,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拓展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持续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除涉密单位外,全部纳入公开范围。主动配合人大、审计等监督部门开展审查,提升财政监管实效。
(六)围绕基层“三保”,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一是加强税收、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加大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统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盘活存量资金,全力保障县级“三保”。二是坚决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坚决压缩非刚性支出、非重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三是建立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规范举债融资、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债务管理、坚决纠正不规范债务行为;积极筹集偿债资金,努力化解隐性债务。2022年化解隐性债务1,930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11,800万元,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四是建立健全库款管理机制,优先保障“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积极构建库款保障、财政运行安全的长效机制。
2022年,全县财税部门经受住了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考验,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决策,离不开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和有力支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工作还面临很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税源稳定性不足,增收乏力,收入质量不高;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的积极性不够;项目库建设滞后、预算执行偏慢和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收支运行风险不断累积;债务风险化解防控任务艰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逐步解决。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工业经济提档升级、第三产业提速进位,将对财政增收、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形成有力支撑。但我县目前税源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主体税源支撑减弱,房地产、耕地开垦费等一次性收入不可持续,新兴税源短期内还无法形成有力的税收增长,这些因素都导致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较为困难。
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既要体现我县“十四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又要兼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还要充分考虑2023年影响收支增减变化的各种因素。县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增强重点发展任务财政保障能力。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全力保障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3,04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收5,833万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60,477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支24,460万元,增长7.28%。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预计: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043万元,返还性收入4,5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1,9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000万元,调入资金66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423万元,收入合计389,6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4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26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880万元,支出合计389,622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三保”预算情况:2023年预计“三保”支出261,367万元,其中,保工资184,540万元,保运转6,110万元,保基本民生70,71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00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收15,975万元,增长66.4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294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减支50,211万元,下降50.4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预计:政府性基金收入40,000万元,上级专款2,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95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7,606万元,上年结余12,424万元,收入合计64,5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29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00万元,上解支出3,120万元,支出合计54,51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01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4,50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3,2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73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39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38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9,01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3,2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3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3,60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39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38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5,491万元,滚存结余113,59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00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加395万元,增长24.61%;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1,80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支378万元,增长26.5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万元,收入合计2,4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1800万元,调出资金661万元,支出合计2,46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2023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及措施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力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突出做好县级“三保”、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勇担当、善作为、察实情,以新气象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陆良的首要任务,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经济工作。
(一)把握“新”的形势,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找准深度融入“大循环、双循环”切入点,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充分利用我县优势,客观反映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捕捉最新信息、抢占发展先机,积极争取各类资源支持和政策支持。二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增值税留抵退税成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轻装上阵。认真研究企业扶持政策,积极统筹各类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认真分析研究专项债券政策,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谋划一批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能够快速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项目,切实发挥专项债券对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四是持续优化金融秩序。积极破解融资模式狭窄、资产盈利能力差、运作结构不完善、人才资源缺乏等难题,切实提升自身融资能力和水平,加快创新融资方式,加强政银企三方合作,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农业融资担保体系的作用,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五是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找准切入点,快速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县发投集团转型为集融资、投资决策、建设运营于一体的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壮大城投集团资本金,积极申报“AA+”信用评级,增强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更好承接各类专项债和基金项目,基本建成具有区域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和区域特色的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助力全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二)落实“增”的目标,强化收入组织,确保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一是强化税源建设,保持现有税源稳定增长;坚持抓大不放小,深挖增收潜力,牢牢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加强税源管理;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大力支持特色农业、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加大清缴企业欠税力度,应收尽收;加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征管力度,建立健全项目主管部门、税务、财政协税护税机制,源头管控、综合治税。二是持续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认真贯彻非税收入相关政策,依法履行征管职责,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和执收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大力推进补充耕地建设工作,健全完善补充耕地指标管理,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拓宽增收渠道。四是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水平,为地方财政收入增收做出积极贡献。五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依法科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守住“稳”的底线,优化支出结构,筑牢财政安全运行底线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抓早抓小、精准施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提升“三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政府不必要开支、严控“三公”经费规模,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债务还本付息、PPP项目付费、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保障力度;梳理压减低质、无效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分析研判,确保对潜在风险“早发现、早识别”,筑牢政府性债务安全防控底线,确保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突出“重”的部署,聚焦关键领域,全力保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结合“三年行动计划”、“两区一基地”目标定位,保持适当支出强度,重点支持基本民生、教育发展、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支出精准度,不撒“胡椒面”。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兜牢民生底线。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等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保障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积极落实稳就业政策,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结构。二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提质增效、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落实“双减”“双升”政策,加快建设现代教育。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各类资源,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耕地保护激励制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研究,找准财政资金投入平衡点,确保财政资金最大力度的撬动各方投入,保障城乡公路、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和村庄美化等项目落地落实,持续打造美丽爨乡,为城乡融合提速提质。
(五)坚持“改”的举措,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有效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坚持抓改革促突破,加快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改革,建立财政支出政策库,构建先有支出政策库再有预算安排的管理机制,财政支出政策库作为部门申报项目的前置条件;提升项目库管理质量,从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适配性,从严把关,结合项目的成熟度,合理申报项目预算;加强财政资金和单位资金统筹力度,优先安排单位资金。二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管理。持续抓好落实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监控,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继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范围及深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持续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制度为基础,依托“一体化”业务平台,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推进预算指标账改革工作,落实“指标直接控制支出”的改革要求;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落实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巩固惠民惠农“一卡通”改革成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系。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推进财政政策公开,建立民生项目信息公示制度;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切实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提升财政数据透明度,推动现代财政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各位代表,2023年全县财税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财税部门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在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增强信心,迎难而上,争当先锋、争创一流,全力做好财税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组 2023年1月1日印
附件:1.陆良县2023年政府预算公开表.xlsx
2.财政常用名词解释
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陆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陆良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的通知
监督索引号53032203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