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21年1月11日到2021年2月9日开展第十四轮巡察工作。第十四轮巡察将采取常规巡察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扶贫办、县医疗保障局、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县委党校、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大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蚕桑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主要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情况,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重点发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厉行节约有关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重点发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重点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范围
县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扶贫办、县医疗保障局、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县委党校、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大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蚕桑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等13个县直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上述范围内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四、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为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蚕桑服务中心)
巡察组联系电话:13769811957。
邮政信箱:陆巡01号邮箱;邮编:655699。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为华侨管理区、县搬迁安置办、县委党校、县大健康发展服务中心)
巡察组联系电话:13769727120。
邮政信箱:陆巡02号邮箱;邮编:655699。
县委第三巡察组:(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巡察组联系电话:13769502576。
邮政信箱:陆巡03号邮箱;邮编:655699。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为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巡察组联系电话:13769720551。
邮政信箱:陆巡04号邮箱;邮编:655699。
敬请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本着对党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反映上述情况和问题。不属于巡察工作内容范围的其他问题和情况,请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巡察组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8:30。巡察结束后,巡察组不再接受举报,上述举报通道自行关闭。
特此公告
中共陆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